王高军律师亲办案例
员工梁某单方交通事故死亡非因公死亡赔偿案例
来源:王高军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08-07
浏览量:2151

梁某自2019年10月26日入职惠城区某饮品店,从事泡咖啡工作,每月工资3000元。2020年7月9日凌晨,梁某在惠城区某大桥发生单方交通事故,送往医院救治,至2020年7月14日,抢救无效死亡。

该饮品店未为梁某购买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保,梁某受伤抢救期间花费医疗费约10万元(社保用药约8万元),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梁某死亡后,其亲属向该饮品店要求赔偿相关费用,但该饮品店认为梁某系自身原因发生交通事故,不属于工伤,与饮品店无关,拒绝赔偿。梁某亲属委托王高军律师处理本案后,王高军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向该饮品店提出了三项要求:一、因该饮品店未与梁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,应支付梁某亲属因未与梁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1000元;二、因该饮品店未为梁某购买社保,导致其80000元社保用药费用无法报销,该饮品店应承担该80000元医疗费损失;三、该饮品店应赔偿梁某亲属15个月的非因公死亡待遇104550元。梁某亲属在王高军律师的协助下,经过多次与该饮品店负责人协商,双方终于达成该饮品店分期总计向梁某亲属支付160000元赔偿款的协议,双方纠纷圆满解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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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高军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13*********3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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